1.作品应充分体现黄石历史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元素,同时又要符合国际惯例,易于国内外的人士理解和接受。
2.作品要富有创意,简洁明快,形象生动,和谐美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可识别性,既给人丰富的想象空间,又使人容易联想到黄石。
3.应征者须同时提交《黄石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黄石城市形象标识应征承诺书》(以下简称《报名表》、《承诺书》)、《设计方案》(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或光盘)、《设计方案说明》4份文件。《承诺书》和《报名表》请登录 (http//www.hsdcw.com, http//www.hszsj.gov.cn)首页“通知公告”页面下载。
①设计方案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方案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
②作品要易于制作,便于使用,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③方案说明应有助于对作品的理解,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④作品的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TIF或JPG格式; A4纸打印,图片不小于纸幅三分之二。作品中选后应提供矢量图(AI或CDR文件)。
⑤应征者可提交最多3件作品(每件作品应单独提交)。
二、征集内容:
黄石城市形象标识(包括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三、征集时间:
2015年12月10日-2016年1月20日。
四、应征资格:
面向全国征集,凡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五、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可通过特快专递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交,并分别在信封正面和邮件主题注明“黄石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2.投稿地址:黄石市杭州东路35号,黄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联系人:徐先生、程女士,电话:0714-6357158(办公),邮编:435000。
3.投稿电子邮箱:huangshifao@sina.com。
4.来件因延误、丢失、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等其他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奖励办法:
最佳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30000元;候选作品3件,奖励人民币6000元;入围作品10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上述奖金均指税前金额。奖励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
七、作品评选:
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公开征集社会意见。评选结果将在《黄石日报》、《东楚晚报》等相关媒体上公布。
八、知识产权:
1.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3.入围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入围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围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投稿人需签署《黄石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应征承诺书》,视为同意并遵守主办方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九、其他说明:
1. 主办方拥有黄石城市形象标识设计及其作品的最终决定权。
2. 主办方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黄石市委宣传部
黄石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