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镇安旅游宣传体系,提高镇安旅游的认知度和品牌形象,突出反映镇安旅游资源和文化底蕴,镇安县旅游开发局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与旅游对外宣传口号“中国栗乡·全景镇安”相呼应的镇安旅游形象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要求
1. 形象标识作品要主题突出,视觉形象鲜明,外形简洁,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想象空间。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应用。
2. 形象标识应与镇安旅游对外宣传口号 “中国栗乡·全景镇安”有所呼应,并对标识的创意、含义配以简要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
3. 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二、征集对象
凡热爱镇安、关注镇安,支持镇安旅游业发展的设计爱好者、广告设计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大中专院校教师及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三、投稿方式
1.形象标识作品可发送到电子邮箱:zalyj@163.com, 联系人:张旭 王鑫,咨询电话:0914-5322729。镇安旅游开发局将在镇安旅游网站和微信上对作品进行展示。
2.投稿人须另附身份说明(姓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
3.旅游形象标识设计作品须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提供彩色图案、黑白图案各一份,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不低于600×800像素。
4.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2月30日
评选时间:2016年1月5日——2016年2月5日
五、评选方式
1.征集截止日期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选出4个入围形象标识。
2.对入围作品在镇安旅游网站(www.zalyw.cn)和旅游局官方微信(公众号:zalyj001)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3.评审组根据社会各界对入围作品的反馈意见进行复评。
4.镇安县旅游开发局结合社会各界对入围作品的反馈意见和专家评选意见,最终确定旅游形象标识采用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秀参与奖10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4000元并由镇安县旅游开发局颁发证书;
二等奖1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由镇安旅游开发局颁发证书;
三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并由镇安旅游开发局颁发证书;
优秀参与奖10名,各奖励塔云山景区门票2张。
最终采用一等奖获奖作品作为“镇安县旅游形象标识(LOGO)”标志。
七、相关事项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组织方镇安县旅游开发局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凡获奖的作品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
3.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组织方负责收藏。
4.组织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或放大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对于入围的形象标识作品,组织方除及时通知作者外,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5.组织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6.此次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如有人举报非作者原创,经核实将取消评选资格。
镇安县旅游开发局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