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城市别称及城市形象标识征集
发布时间:2015-08-20 截止时间: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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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5日烟台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征集活动启动以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反响强烈,海内外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为烟台城市综合营销献计献策,截至目前,共收到烟台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6500多条。为了进一步凝炼烟台城市特色,挖掘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名片,展示城市魅力,提升烟台的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主办方决定在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征集的基础上,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烟台城市别称和城市形象标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烟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承办单位:烟台日报传媒集团
征集范围
所有关心烟台发展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征集时间
2015年8月21日—2015年10月21日。
征集要求
1.烟台城市别称和城市形象标识应充分体现烟台历史文化内涵和自然地域特色等元素。
2.城市别称要符合烟台实际、突出烟台特色,言简意赅、便于传颂,字数一般以一到两个字为宜(可参考附件中全国部分城市别称),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创意说明。
3.城市形象标识要富有创意,突出主题,简洁明快,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可观性,要文化感和时代感兼容,具有亲和力,富有艺术感染力。要易于制作,便于使用,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城市形象标识设计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TIF或JPG格式;打印稿使用A4纸打印,图片不小于纸幅三分之二。作品中选后应提供完整、可用的矢量图(AI或CDR、PSD文件)。应征的个人或机构可提交多件作品,多人创作作品,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署名。所有应征作品应包含详细的创作说明。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所有提交至主办方和承办方的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作品一经选定,使用权和知识产权自动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决定烟台市城市形象标识和城市简称的最终权利。
提交方式
1.信件邮寄。主办方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中共烟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市室(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邮编:264003)。承办方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大街54号,烟台日报传媒集团大小新闻编辑部(邮编:264000)。信封背面请注明“烟台城市别称及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截止时间以收到日期邮戳为准。
2.新媒体提交。应征者可登陆水母网(http://www.shm.com.cn/)或登陆大小新闻客户端,在相关专题页面提交作品。也可关注烟台日报传媒集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tdaily)、大小新闻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axiaoxinwen),其中,提交城市别称应征作品请直接回复作品内容+联系方式;提交城市形象标识应征作品请点击公众号右下角的相关活动菜单。
3.电子邮件提交。应征者可将应征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主办方或承办方。主办方电子邮箱:ytcsxx@126.com,电话:0535-6789710。承办方电子邮箱:1271618335@qq.com,电话:0535-6631413。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应征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至日期前补正。
作品评选及奖励办法
1.作品评选分为初评、公众评议、专家评审、定评四个阶段。初评阶段:在烟台日报、烟台晚报、今晨6点开设专题专栏,在水母网、大小新闻客户端开设活动网页,在初步筛选的基础上,定期将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和创意说明进行集中刊载,广泛加以宣传推广。公众评议阶段:在水母网、大小新闻客户端开设网上投票窗口,组织广大网民进行投票,选出自己心目中最优秀的作品。在初评和公众评议的基础上,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公众评议得分占40%、专家评审得分占60%的比例最终定评,定评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示。
2.评选最佳烟台城市别称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烟台城市别称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
3.评选最佳烟台城市形象标识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烟台城市形象标识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最终确定为烟台城市形象标识的作品,主办方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2015年8月20日
昆明——春城 广州——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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