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
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9月30日
二、创作要求
1.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能够反映苏州市网络文化季宗旨,并体现苏州城市特点。
2.图案创意出色、内涵丰富、色彩明快,构思新颖、寓意深刻、能够准确体现互联网时代特色。
3.图案须标明:“苏州市网络文化季”或“SuZhou Cyberspace Cultural Season ”字样。
4.图案总体应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5.作品的延展通用性强,便于缩放,适用于展览、宣传资料、衍生纪念品等载体,便于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制作。
6.作品应配一定的文字说明。
7.作品须为原创,不得对他人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构成侵害。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作品参评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相应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三、投稿要求
1、应征者提交A4规格(210*297MM)全彩稿2份(手绘、电脑绘制均可)。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2、请将应征作品、报名表及著作权承诺书(可在2015苏州市网络文化季相关活动主题页面 http://sccs.2500sz.com自行下载并打印签名)邮寄或投送至:苏州市委宣传部网络新闻管理处(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5号楼17层,邮编:215004),并请邮件信封上注明:“应征苏州市网络文化季标识”字样。
3、苏州市委宣传部视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为有效作品,有效作品方可参加评选。
四、作品评选
苏州市委宣传部将邀请苏州市美术家协会、苏州市平面设计师协会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入围作品和中标作品。
五、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将设入围奖10个,奖金2000元/个;中标奖1个,奖金10000元;评奖结果将于10月下旬2015年苏州市网络文化季闭幕式上公布,并向获奖者授予获奖证书。
六、应征作品的权属
应征者须认可,其应征作品一切知识产权全部归苏州市委宣传部所有。苏州市委宣传部有权决定是否最终使用,有权要求作者或委托第三方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并可授权任何实体使用。届时,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获奖税金由创作者自行承担。
参赛作品设计者应与苏州市委宣传部签定一份《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请自行从2015苏州市网络文化季相关活动主题页面http://sccs.2500sz.com下载,签署后随参赛作品一并寄交。 (记者 钟欣)
http://www.gywb.cn/content/2015-08/05/content_36358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