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型城区创建口号及徽标Logo
发布时间:2015-08-02 截止时间:20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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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2015年8月15日(纸质稿以送达时间或邮戳为准,电子稿以电子邮箱发送时间为准)
1.寓意深刻、响亮有力,体现崇明创业型城区的创建特点,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风格;
3.主题鲜明、表达精练、文明健康、朗朗上口,不超过24个字为宜;
(1)能够体现本县创业型城区的创建主旨,展示崇明生态岛的特色;
(2)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形象健康向上、色彩搭配适当,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和视觉感染力,符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特征;
(3)Logo形象易于记忆,具独特意义且没有歧义,融标志性、艺术性、实用性为一体;
(1)电子稿(PSD、JPG、AI),需彩色图案稿、黑白图案稿同时提交;
(2)纸质稿,统一打印于A4页面大小,需附彩色稿和黑白稿各三份。
参与奖50名,按投稿时间先后各奖励价值约50元奖品。
参与奖50名,按投稿时间先后各奖励价值约50元奖品。
3.若出现作品相同者或创意基本类似者,按照先提交者优先的原则进行评选。
4.所有录用奖、入围奖、参与奖(按时间先后)等,以主办方崇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明县团委统一审稿后发布为准。
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口号征集”或“Logo征集”字样。
请发送至cmcxtw@163.com,标题注明“口号征集”或“Logo征集”,一律以附件格式提交,不接受正文提交的方式,附件名称统一为“姓名+Logo+日期”或“姓名+口号+日期”(如“张小霞Logo20150718”)。
3.纸质稿及电子稿均以封面+作品的形式提交,统一为A4页面大小,封面样张附后。
1.所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自交稿日起归活动主办方所有。由主办方全权决定参选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
2.参选作品应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不属于公开作品。
3.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参赛作品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