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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征集慈溪市第十届艺术节Logo、吉祥物

发布时间:2015-07-09      截止时间:2015-07-30    阅读量:728次     
活动赏金:
2000.00
 慈溪市第十届艺术节将于今年9—10月份举行。为了更好地打造青瓷文化品牌,彰显慈溪文化特色,市十艺节组委会(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艺术节Logo、吉祥物。

 

1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7月30日止。

 

 

2设计要求

 

(一)艺术节Logo

 

  1、Logo创作以“艺术的盛会 人民的节日”为主题,凸显慈溪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方特色。

 

  2、Logo设计构思新颖、简洁大方、内涵丰富、创意鲜活、色彩明快,富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特色,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能得到普遍认同。

 

(二)吉祥物及名称

 

  1、造型简洁、活泼可爱、色彩明快、极具亲和力,充分体现慈溪特色。

 

  2、吉祥物名称须亲切生动,便于记忆、传播。

 

 

3作品提交要求

 

  1、应征作品统一用A4纸打印效果图3份及电子版本(VCD光盘)1份,并附100字以内的创作理念和设计说明以及作者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

 

  2、稿件请寄至慈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艺术科(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99号),并请注明“慈溪市第十届艺术节Logo(吉祥物)应征作品”。所有来稿恕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4奖励及其版权

 

  1、征集的Logo、吉祥物作品,由市十艺节组委会(筹)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根据报送作品件数,确定入围奖各八名,每名奖金500元;从入围作品中确定一件作为艺术节Logo、吉祥物,奖金2000元。

 

  2、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未曾发表或使用,并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创作者承担。

 

  3、本次入围的作品视为委托创作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市十艺节组委会(筹)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其它费用。

 

  4、市十艺节组委会(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朱利昀

邮  编:315300

电  话:0574-63893027

 

 

         慈溪市第十届艺术节组委会(筹)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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