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稿件要求原创 严禁抄袭
此次征集活动时间从7月1日——8月16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咸阳市创文办工作人员介绍,征集要求作品紧扣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具有准确的象征意义,能够反映出咸阳市历史文化、人文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等情况,以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心和信心。
“在具体设计上要求标志新颖、醒目、大方,寓意深刻,充分运用咸阳元素,易于为社会接受和传播,便于制作推广。每一件应征作品均须附彩色图样(电脑样稿和手工稿均可),并提供300字以内的设计内涵注解、创意说明。”该工作人员说,所有稿件要求原创,严禁抄袭。
投稿分网上投稿和邮寄两种方式
本次征集投稿方式分网上投稿和邮寄两种方式。
网上投稿方面,市民可以将活动信息表(登陆“咸阳文明网”官网下载)、可编辑格式源文件、JPG格式图片放至同一文件夹并做成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咸阳市创文标识征集——设计者姓名,以便查询),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xyswmw@126.com(咸阳市文明网首字母126邮箱)。
邮寄方面,地址为咸阳市咸通南路市检察院大楼东六层,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资料组,邮编:712000。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创文标识征集”字样。应征作品务于2015年8月16日前提交(邮寄品以邮戳为准)。市民可拨打33193622咨询。
初选标识将广泛投票进行复评
据了解,征集投稿截止日期后,咸阳市创文办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初选的标识(LOGO)将在“咸阳文明网”、“文明咸阳”新浪微博、《咸阳日报》及咸阳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布,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投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市创文办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确定入围标识(LOGO),并进行奖励。设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500元,三等奖5名奖励300元,初选入围作品均设纪念奖,并颁发奖品和证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市创文办工作人员说。
投稿者自备底稿参选稿件不退稿
咸阳市创文办工作人员介绍,所有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投稿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同时获奖作品作者不得将其作品用于展示以外的其他任何商业用途。”该工作人员说,所有投稿者应自备底稿,参选稿件将不退稿。
值得一提的是,所有被表彰奖励的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咸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市创文办享有对标识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等权益。
http://xianyang.hsw.cn/system/2015/0702/104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