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电子商务园区由抚松县,与阿里巴巴吉林地区授权渠道推广商——吉林省豪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建设和运营。为更好地打造园区内涵丰富、特色浓郁的品牌形象,提升社会影响力,让长白山人参特产进一步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从即日起特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形象标识。
征集对象和时间
1、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不限法人或自然人
2、征集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15年7月20 日。
征集作品要求
LOGO设计要求:
(1) 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未在其他场合使用过,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因作品本身造成的争议由应征者负责。
(2)符合园区的发展方向,要突出人参及特产电子商务特点,简洁明快, 具有中式美,现代感,易于制作。
(3)应用性强,可用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4)应征者注意保存设计稿源文件,作品选中后须向征集方提交该作品设计稿源文件(如矢量文件或分层文件)。
(5) 公司LOGO的绘制形象设计应包含图形、图形与中英文组合(要求有三种形式)的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各一套。投稿应包含电子原文件通用版本可打开:应注明设计软件使用版本,电子版设计位图图案不小于1200*1200像素。
(6)有500字以内释意说明
(7)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邮箱等信息,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一并提交。
投稿方式
电子文件、打印件投稿均可,A4纸张
来稿请寄: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参乡路人参大厦9楼 工业园区
邮编:134500 电子邮箱地址:fsdzswyq@163.com
联系人:邵世海 电话:15043945221 传真:0439-6230108
评选和奖励办法
1、征集活动结束后,由抚松电子商务园区评审组对征集稿件进行评选。
2、奖励办法:
LOGO设计中标录用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声明
1、作者须承诺,参选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第三方的其他权利。参选作品中如涉及肖像权、名誉权及著作权等民事责任,完全由应征者负责。
2、抚松电子商务园区LOGO中标录用的作品,其作者不得再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中标作品一切权利归抚松电子商务园区所有,抚松电子商务园区有权对中标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抚松电子商务园区标识评审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设计稿件进行完善,完成设计作品。
4、凡参加本活动所投递的稿件,一律不予退还。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抚松电子商务园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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