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设计要求
1、标志名称:鄂州市图书馆·鄂州市数字图书馆。
2、标志形式为平面彩色,包括标识、字体、颜色、组合等;
3、标志应充分体现鄂州的地域文化风格,彰显个性,明显区别于国际、国内其他图书馆的标识标志;
4、标志应简洁大方、时尚典雅、形神兼备、内涵丰富、寓意贴切,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易于识别与传播;
5、标志应适用于网站发布、电视屏幕、广告宣传、办公用品、指示系统、环境布置、印刷品、服装、车辆、徽章及衍生品等。
二、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经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它权利。
2、每件应征作品须用A4规格纸彩色打印或手绘,并附500字以内的标志设计文字说明,同时提供电子稿一份(光盘),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150dpi(像素/英寸),宽×高为1240×1754像素,JPG格式。
3、请在投稿信封正面注明“鄂州市图书馆·鄂州市数字图书馆标志应征作品”,同时在应征作品上标明作者的联系方式及本人身份证号码。
三、联络方式
地 址:鄂州市古城路38号 联系人:张女士
邮 编:436000
电 话:0711-3853925(转801)
四、评审办法
鄂州市图书馆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作品进行统一拆封、评审。专家评审组对所有参评的有效作品进行评选,并向社会公布。
五、奖项设置
本次标志征集活动将评出入选作品1件(如无,则空缺),奖励人民币50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所产生的个人调节税由获得者自行承担。
六、权利说明
1、本次设计活动征集方案以个人、单位名义报送均可;应征稿件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应征作品所产生的著作权纠纷及后果由设计人自行负责,我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2、作者投稿时必须签署并提交《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见附件或请登录鄂州市图书馆网站www.ezhoulib.cn下载)。
3、个人作者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作者请寄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寄送的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如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时说明。
4、设计稿获奖并支付奖金后,其全部权利归鄂州市图书馆所有。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作品有关的权利。
5、未入选的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
6、投稿截止日期:2015年7月30日。
附: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鄂州市图书馆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