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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标识(LOGO)万元重金征集活动

发布时间:2015-05-28      截止时间:2015-06-10    阅读量:830次     
活动赏金:
30000.00
为加快基地品牌形象建设,创立符合自身实际的标识,现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决定面向全国开展“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 标识征集活动,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活动名称: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标识(logo)全国征集活动

活动宗旨:通过征集活动,宣传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服务版权产业、创建全国版权的“保护地、聚集地、交易地和散发地”的专业权威形象。标识将在基地所有对内、对外的宣传及日常工作中使用,也旨在为喜爱设计的朋友们提供一共施展才华的机会。 

活动时间:  2015年4月26日至2015年6月15日 

宣传阶段:2015年4月26日-2015年5月10日

征集阶段:2015年5月11日-2015年6月10日

评选阶段:2015年6月11日-2015年6月15日

设计要点

设计要充分体现基地在版权领域专业权威的形象——全国版权的“保护地、聚集地、交易地和散发地”。

突出版权服务和贸易这一概念。

设计须有寓意,能够较好的诠释基地的概念。

标识图案应突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的主题,设计元素应以简洁、大方为主。

创意新颖、主题突出、结构严谨、图案简洁、色彩鲜明、易于识别。 

标识要求

每份投稿需提供LOGO坐标图。  

主色调、辅助色。

中文标准字设计(横式、竖式)

中文标准字坐标图(横式、竖式)

英文标准字设计(横式、竖式)

英文标准字坐标图(横式、竖式)

中、英文标准字组合(横式、竖式)

中、英文标准字与标识组合(横式、竖式)

英文标准字与标识组合(横式、竖式)

中、英文标准字与标识组合(横式、竖式)

每份投稿稿件所附创意说明在500字以内

投稿者须有VI整体设计能力

 

评选程序  

本次活动由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特邀专家组成评审团投票,最终确定优胜者。

七、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 
1. 特等奖一名

颁发证书及奖金30000元人民币

2. 鼓励奖五名

      颁发证书及奖金各1500元人民币

荣获特等奖的作品将当选为“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形象标识。

特等奖的获得者须签订设计合同,提供VI全套设计材料。

以上奖金为税前奖金。

八、投稿方式

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

邮寄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文德北路68号东方文德广场 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

邮编:510030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 020-83381120

2. 电子邮件(本次活动专用邮箱): banquanjd@163.com

作者须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来稿一律不退。 

七、作品的知识产权  
 1. 当选者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属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所有。  
 2. 凡提交的设计方案均应未曾公开发表。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