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心LOGO。
一、征集内容及具体要求
1、应征作品内涵须体现孵化中心“协作、共进”的理念及培育社会组织的作用。
2、应征作品要构思新颖,简洁美观。
3、应征作品需适用于平面宣传等各种用途,设计稿应配有简单的文字说明。
4、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的原创作品。
5、应征者寄送和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6、请注明应征作品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附个人(单位、团体)有效证件复印件。
二、征集时间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
三、征集方式
可以采用原稿寄送及邮件投递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1、原稿寄送:寄至绵阳市涪城区南河坝文昌街5号,并注明“绵阳市涪城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Logo设计”作品征集字样。
2、邮件投递:请将应征作品打包发送至2832681874@qq.com
收件人:阳灿
联系电话: 15281686972
联系QQ:2832681874
邮政编码:621000
四、审定时间
初评:2015年5月第一周
复评:2015年5月第三周
五、作品评审
1、由区民政局及孵化中心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
2、复评由应征者现场解说,区民政局、孵化中心、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共同现场投票选出。(备注:需要进入决赛者到终评现场,对作品进行介绍、阐述;再由现场所有人员投票决出最终优胜者。)
六、奖项设置
1、设入选作品1份,可获得2000元人民币创作版权费。
2、设优胜作品2份,可获得500元人民币奖励。
3、以上创作版权费含个人所得税。
七、注意事项
1、如果您的作品在5月30日前未获通知,稿件由作者自行处理。
2、初评后,由孵化中心书面及电话通知复评名单;复评结果出来后,由孵化中心对外发布并公示;公示期间获奖作品无人举报,便予以正式采用并颁发证书及相应奖金。
3、评审结果将在5月30日前对外发布。
4、作品必须具有自主版权,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由作品引起的纠纷或法律责任和不良影响。
5、作品一经选用,其版权归绵阳市涪城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所有。
6、绵阳市涪城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对该项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