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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宕昌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创意有奖征集活动

发布时间:2015-01-30      截止时间:2015-04-30    阅读量:980次     
活动赏金:
5000.00
甘肃新闻网1月27日电 为着力打造宕昌县旅游品牌,进一步提升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宕昌旅游新形象,加快推进幸福美好新宕昌建设。日前,宕昌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宕昌县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有具体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内容为宕昌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宕昌旅游形象标识。作品要求高度概括宕昌旅游资源特色和文化特色,主题鲜明、文字简练、韵味传神、朗朗上口、方便传播,中文或中英文对照。形象标识要求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构图简洁、形象鲜明,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能充分体现宕昌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视觉震撼力、吸引力和传播力,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
  本次征集活动由宕昌县委宣传部、宕昌县旅游局全程负责组织实施,征集活动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县委、县政府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评选过程将邀请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宕昌县有权对专家推荐的终选应征作品作出是否采用的决定,并保留对口号另行创作的权利。
  评委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3件入围作品,从中确定一件作品作为宕昌县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并给予应征者奖金人民币5000元及证书1本;给予其它两件入围作品的应征者奖金人民币2000元及证书1本。形象标识奖励标准是评委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3件入围作品,从中确定一件作品作为宕昌县旅游形象标识,并给予应征者奖金人民币5000元及证书1本;给予其它两件入围作品的应征者奖金人民币2000元及证书1本。
  应征作品可以通过邮寄、送达和网上传递的方式提交。同时应征宕昌旅游形象标识的,应征者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复印件2份,均按A4纸规格,注明规格大小,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电子版。邮寄地址:甘肃省宕昌县委宣传部(请在信封上注明“口号征集”或“标识征集”),邮政编码:748500。联系电话:15293369879 联系人:高洁林 电子邮件:1115003980@qq.com
  应征作品须在2015年4月30日之前提交,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并需附上宕昌县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承诺书。评选结果预计于2015年5月下旬公布。
  附:宕昌县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承诺书
  宕昌县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活动评审委员会:
  作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以下称承诺人),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宕昌县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活动》(以下简称“《征集活动》”),谨向主办者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参与《征集活动》的作品为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属于抄袭、仿冒其他作品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而产生的作品。
  2.自签署本承诺书之日起,承诺人除向征集方提交应征作品外,将不会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亦不会许可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3.承诺人确认,应征方案一旦成为宕昌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或旅游形象标识,该方案的一切知识产权,除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以外,自始至终归征集方所有。
  4.承诺人同意征集方在使用应征作品时,可以不指明应征作品的名称和作者。征集方有权对成为标识系统的方案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而无须征得承诺人的同意。
  5.承诺人同意,征集方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征集方同意,包括承诺人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6.承诺人确认,征集方除根据《征集活动》的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承诺人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确需延展的应用设计双方另行协商延展系统费用。
  7.承诺人充分认识到,承诺人向征集方提交的应征作品将不退稿,包括承诺人被征集方取消应征资格的情况下。
  8.承诺人同意,本次征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征集活动》、本承诺书等,下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承诺人如违反本承诺书的任何条款导致被征集方追究责任的,承诺人同意承担因此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
  10.承诺人同意,本承诺书与应征作品的内容有冲突的,以本承诺书为准。
  11.承诺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承诺人都不会撤销本承诺书。
  12.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章(签名或者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后生效。
  承诺人姓名或机构名称:承诺人签字/盖章
  证件类型及号码:
  签署日期:


http://www.cntour2.com/viewnews/2015/01/27/OL3hR6QZUoIQ1BA24NcP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