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二、协办单位
泸州市电视台
三、征集时间
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2月15日
四、征集内容
(一)旅游宣传口号
1、口号简洁明了、琅琅上口,具有独特性、创意性、代表性,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
2、口号一般在14个字以内,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3、应征作品需附200字以内设计创意说明。
(二)旅游平面广告创意作品
1、适合户外平面媒体广告规格的整体创意作品(单立柱和天桥设计均采用图文混排的形式);
2、文件格式:CDR或TIF格式,像素:30000像素以上,分辨率:100dpi以上;
3、应征作品需附200字以内设计创意说明。
旅游宣传口号和旅游平面广告创意作品要能充分体现泸州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作品可展现一定的意境,富有一定想象空间,体现泸州旅游的特质,符合游客的心理期望。
五、投稿要求
(一)应征作品以书面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场促进科(地址:泸州市江阳西路一号市政府大院2号楼5楼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市场促进科;电子邮箱:luzhoulvyou@163.com;);
(二)投稿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凡因提供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投稿时信封或电子邮件“主题”上请注明“旅游宣传口号”或“旅游平面广告创意”;
(四)文责自负。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征集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组织和个人名义不限。
七、评选办法
投稿截止日期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定,最终确定泸州市旅游口号和旅游平面广告创意获奖作品,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八、奖项设置
(一)旅游宣传口号
1、特别奖:1个 每个奖励现金10000元;
2、创意奖:6个 每个奖励现金3000元;
3、网络人气奖:2个 每个奖励奖金1000元;
4、组织奖:1个 奖励现金3000元(以组织或团体名义向征集办公室推荐10个以上,且作品质量较高的);
5、优秀奖:10个 每个奖励价值500元旅游大礼包。
(二)旅游平面广告创意作品
1、特别奖:2个 每个奖励现金6000元;
2、创意奖:4个 每个奖励现金3000元;
3、网络人气奖:2个 每个奖励奖金1000元;
4、优秀奖:5个 每个奖励价值500元旅游大礼包。
九、其他事宜
(一)应征作品应为作者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二)如需了解泸州旅游背景资料,请点击ww.lzsta.gov.cn查询。
(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全部无偿归主办方所有。
(四)与本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 系 人:郭军 18982772898
征集办公室:0830-3193382
QQ群:427019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