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
凡是关心、关注、支持宿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二、征集要求
1、标语口号及LOGO(标志)要求形象生动,寓意深刻,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我市楚汉风韵、文化名城、农业大市的城市特色。
2、LOGO(标志)构图巧妙,布局合理,色彩搭配适宜,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便于识别和记忆。
3、LOGO(标志)适合在电视、报纸、网络和户外广告、公共场所等不同领域使用。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从2014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31日止。
四、应征方式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语口号可直接提交电子版,发至宿州市创园办邮箱:szcyb666@126.com
应征作品均应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和立意,电子文稿需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如应征作品被采纳,须提供设计作品的源文件。
五、评选及奖励
1、LOGO(标志)征集:确定一等奖1件、优秀奖6件分别授予获奖证书并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一等奖1000元人民币,优秀奖100元人民币。
2、获奖者均应按法律规定纳税。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一经获奖,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2、应征作品为作者自创、未在媒体和公开场合传播和展示,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并被取消参选资格。
3、应征者请自留底稿,如出现相同应征作品,依电子稿收件时间,以先投稿者为准。
4、活动详情查询网站:
宿州市城管局网站(http://www.ahszcg.gov.cn/)
宿州市创园网(http://www.ahszcg.gov.cn/topic/index/7)
宿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
http://www.ahszcg.gov.cn/news/intro/2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