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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县第五届运动会征集会徽吉祥物

发布时间:2015-01-24      截止时间:2015-03-10    阅读量:548次     
活动赏金:
2000.00
洞头县第五届运动会将于2015年举行。为充分展示洞头县体育事业发展成果,增强全民健身意识,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洞头县第五届运动会会徽、吉祥物”。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鲜明、寓意贴切,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设计语言具有象征意义,体现洞头海岛、海洋特色。
(二)作品能够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三)作品设计内容包括名称、意图、颜色、寓意说明。
(四)会徽设计应凸显 “洞头县第五届运动会”、“2015”、“洞头”、“海洋”四大元素;
(五)吉祥物设计作品应有正面图、左右侧面图及背面图,设计形象可以是动物、植物、人物等卡通形象,命名恰当、简洁。
(六)应征作品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七)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
(八)应征作品设计稿件为A4彩色稿(电脑绘制,最多不超过5色)和文字说明2份、电子稿(JPEG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1份。 
二、征集时间
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3月10日截止。
三、奖励办法
应征作品经专家组评选后,报洞头县第五届运动会组委会审定。获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1.采用奖各1件,即作为本届县运会特定标志性作品。颁发奖金2000元和荣誉证书。  
2.优秀作品奖各3件,颁发奖金300元和荣誉证书。
四、投稿方法
1.应征作品于2015年3月10日前邮寄(以邮戳为准,注洞头县第五届运动会徽、吉祥物征集)至洞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颜孙琼同志,电子稿直接发送至289005229@qq.com;作品可以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须注明姓名、单位、通讯地址及邮编、电话、邮箱,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 所有应征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3. 作品一经采用,其版权、使用权、修改权归洞头县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所有。
4.作品提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或发生的损毁、丢失情况,责任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洞头县北岙街道县前路12号;邮编:325700
联系单位:洞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联系电话:0577-63486266;传真:0577-63482381   
电子邮箱:289005229@qq.com
评奖结束后,将于2015年3月底在洞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dongtou.gov.cn)和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及获奖的会徽、吉祥物。
 
 
洞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2015年1月20日


http://whj.dongtou.gov.cn/xxgk/gzxx/tzgg/20150121/362290_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