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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电视台征集台标logo设计

发布时间:2015-01-22      截止时间:2015-02-14    阅读量:650次     
活动赏金:
5000.00
为更好地展现来凤电视台时代风范,优化来凤电视宣传的品牌形象,增进电视与大众的沟通交流,来凤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台标,欢迎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设计要求
1、充分体现来凤的独特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突出电视行业特点,符合电视视觉效果。
2、台标要求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构思巧妙、寓意深刻、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记忆和识别。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电视衍生品的标识。
3、不违背宪法、著作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义。
二、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可以是手工稿、电脑制作稿或JPG电子图片等各种类型;台标图案必须填色,并注明标准色。
2、来件应另附3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2月14日。
三、作品投递
1、应征作品可发至来凤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台)金凯7楼播音部,邮政编码:445700联系电话:0718-6273016

电子邮箱:1027974990@qq.com

微信公众平台号:来凤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

2、来件请注明“台标征集”字样。
四、奖励办法
1、来凤电视台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确定中选作品,并择时向社会公布。入围作品中无满意者,中选作品将保留空项。
2、最终被采用的台标设计者将获得奖金5000元。
五、说明
1、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将正式书面通知作者,并签署《来凤县广播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其涉及的所有权、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均归来凤电视台。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2、来件一律不退,未中标方案作者可自行处理。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来凤电视台所有。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
 

http://lfgd.estv.com.cn/lxfs/2015/0114/960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