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报亭是由市委、市政府批准,长江日报报业集团与华影时代(北京)国际文投公司共同承建的集报刊图书销售与智能信息服务于一体的文化惠民工程。现特面向社会征集标识,具体征集规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长江报亭标识
二、应征资格
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的专家除外。
三、征集时间
2015年1月30日北京时间17时整截止。(应征作品若以特快专递送达,时间以当日邮戳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1、标识集合长江报亭中英文相关文字符号与图案。
2、图案要以抽象性元素为主,简洁、醒目、大气。体现长江报亭以报刊图书传统媒体与现代信息网络相融的内涵理念。
3、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4、应征作品设计风格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5、设计稿须配设计理念说明。
五、稿件要求
1、必须是彩色原稿,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2、标识应为平面形式,可用于各类广告、宣传品及办公用品的印刷。
3、纸质稿件用A4纸打印,不需装裱。
六、作品提交
1、应征作品应同时提交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
2、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征集作品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手写无效)
(1)应征人简介(包括获奖情况)、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2)应征人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3、应征作品可通过特快专递或当面递交两种方式提交。应征者提交文件请自行密封,包装表面请注明“长江报亭标识征集”。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53号703室,长江日报报业集团网点公司。
联系人:杨华 邮编:430010
联系电话:85778463 18672955833
以上为本次征集活动指定唯一投稿地址,其他地址一概无效。来件因延误、丢失、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等其他非征集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评选方法
1、由征集方长江日报报业集团和华影时代(北京)国际文投公司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确定1款最佳作品及3款优秀作品,并与创作者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
2、征集方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拥有决定长江报亭形象标识的著作权及最终权利。
3、评选最终结果将通过《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公布。
八、奖励办法
1、对评选为长江报亭标识方案的最佳作品支付著作权转让费人民币5000元(税后)。
2、对评选为长江报亭标识方案的优秀作品支付著作权转让费人民币2000元。
3、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征人自理。
九、作品处置
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十、知识产权
应征者保证所设计的作品为原创,为第一次发布,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应征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获得最佳作品及优秀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征集方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所有。征集方长江日报报业集团有权对成为“标识”的设计及其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其他单位使用知识产权归属征集方的设计及其作品,必须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十一、其他说明
征集方长江日报报业集团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征集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长江日报报业集团
华影时代(北京)国际文投公司
2015年1月19日
http://cjrb.cjn.cn/html/2015-01/20/content_54106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