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司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公司的服务品牌建设,丰富公司企业文化内涵,提升员工文明服务水平,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经研究,决定面向公司全体员工及社会大众公开征集服务品牌名称、标识及口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赣州高速服务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宣传口号。
二、创作要求
1、赣州高速服务品牌名称:叫得响、记得住,有历史文化底蕴,体现地域和行业特色,表现客家人热忱、好客、知礼的精神,具有品牌名称的亲和力。
2、赣州高速服务品牌形象标识:贴合赣州高速服务品牌名称,主题鲜明,构思新颖,结构简洁,色彩明快,便于识别,融有地方文化特色,适合在多种载体上传播与使用。
3、赣州高速服务品牌宣传口号:简洁明快,易记易诵,积极向上,内涵丰富,富有感染力。
服务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可以统一创作,也可以单独创作。
三、征集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社会大众
四、投稿要求
1、每位创作人提交的服务品牌名称、形象标识不超过2件,宣传口号不超过3条。
2、每项作品要同时附上必要的文字说明。
3、创作人要保留原创形象标识图案(电脑制作、手工绘画均可),图片为JPG格式,不小于5M,以备作品入围后调用。
4、投稿方式:①电子稿件发送至邮箱(780118186@qq.com),标题注明“赣州高速服务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宣传口号征集”;②纸质稿件交至党群工作部胡迎春处。
5、截稿日期:2015年3月28日。
五、评审奖励办法
1、评审程序。公司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征集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服务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各5件、宣传口号10条,在公司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或投票。最终综合群众和评审人员意见确定服务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
2、奖励办法。经采用的服务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及宣传口号各奖励其创作人2000元,其他入围作品各奖励其创作人500元。
六、其他事项
1、投稿作品必须是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由投稿人承担。
2、选用作品视为受活动主办方委托制作,其全部著作权及一切其它知识产权将归属活动主办方所有,同时活动主办方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未经活动主办方授权,创作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3、选用作品创作人有义务配合活动主办方对作品进行完善工作。
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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