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单位
营口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设计内容
标识设计包括:营口“智慧城市”(Smart Yingkou)标识、标准字体(中英文)、标准色以及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
三、作品要求
1、名称与图标应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充分反映营口市“智慧城市”的理念特色。图标的设计可以与“优政、惠民、兴业”的奋斗目标、“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滨海组团城市、生态宜居旅游城市”的总体定位等营口特色元素相结合。
2、图标整体感觉简洁大气,色彩明快,具有视觉吸引力和艺术感染力,具备国际传播的普适价值,符合营口城市气质特征和发展定位,易于辨识、制作和缩小放大;图标应适用于作为网站logo、城市标志、宣传品logo等宣传用途。
3、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设计图稿颜色模式必须是RGB模式,图案控制在600×600像素以内,大小控制在500KB以下,所有作品请转换至JPG后上传。另附设计说明,简要说明设计构思、寓意和创意。
5、请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主办方。
6、请作者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及本人身份证号码,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截稿日期及来稿方法
截稿日期:2014年12月31日零点整
投稿方式:
邮件投稿:请将参赛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邮件到“营口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ykzhbgs@126.com 。
邮件标题请注明为:营口“智慧城市”图标(logo)有奖征集;附件请单个文件发送,不要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包形式将视为未参赛。
五、作品评选
1、评选将采用专家评审、主办方推选相结合的方式。将从参赛作品中评选出3份三等奖作品、2份二等奖作品及1份一等奖作品(即中选作品)。
第一阶段 专家评审
时间节点:2015年1月5日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小组,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逐一评审,确定评选出3份三等奖作品、2份二等奖作品、1份一等奖作品。
第二阶段 公布获奖名单
时间节点:2015年1月15日
1、获选作品,创作者需与主办方签订《营口“智慧城市”图标征集活动承诺书》;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2、如果出现相同的作品,以提交时间在先为准,提交时间相对落后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六、作品奖励
(1)评为营口“智慧城市”标识的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向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作品2个,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500元,并向作者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作品3个,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300元。
(3)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和获奖证书将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如作品为集体创作,奖金和获奖证书将交付“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4)评选揭晓后,主办方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
七、知识产权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营口“智慧城市”标识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标识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获奖者有义务根据主办方的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主办者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者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营口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营口市渤海科技园6号楼三楼
邮 编:115002
联 系 人:赵玉海、田野
联系电话:0417-6615897,0417-6615896
邮 箱:ykzhbgs@126.com
活动背景: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智慧城市”战略目标建设纲要,营口市智慧办紧紧围绕“优政、惠民、兴业”的奋斗目标,计划到2017年,智慧营口试点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完善的城市基础网络;形成公共基础信息“大数据”建设,初步实现智慧化管理,实现政府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有效防范信息孤岛和条块分割;形成一系列改善民生的智慧应用,实现公共信息基础高效利用;在重点园区探索新技术对管理及服务的应用,助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通过本次智慧城市试点工程建设,结合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科技创新、信息化发展等方面的基础和发展态势,力争把营口市打造成为“宜居宜游、安全高效、产业升级”生态智慧城市。
为塑造营口市“智慧城市”品牌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营口市“智慧城市”图标(Logo)。
智慧城市建设的浪潮席卷了全球各地,我国自中央到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视和提倡搞好智慧城市建设,相继颁布了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经之路。2013年5月以来,按照国家住建部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营口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的大力支持以及全市各部门共同努力下,营口市顺利成为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营口市是环渤海经济圈以及东北亚地区最具发展竞争力的现代化港口城市,具备很好的发展实力和潜力,现作为住建部智慧城市第二批试点城市之一,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规划、设计与建设,为城市管理与运行、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幸福民生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打造智慧化的港口名城,实现营口“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滨海组团城市、生态宜居旅游城市”的总体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