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要求
1、突出广播电视行业特点,体现瑞昌市独特的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特征,符合电视视觉效果。
2、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构思巧妙,寓意深刻,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记忆和识别。
3、能够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其它电视衍生产品。
4、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议。
5、与其他广播电视台的台标有明显区别。
二、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制作打印版(手绘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台标图案必须填色。
2、稿件要简洁大方、整洁清晰、色彩鲜明。
3、打印版(手绘版)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0cm×10cm ,
以A4纸绘制或打印,填充颜色,并注明标准色;电子版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0cm×10cm (格式为jpg 分辨率为300线),填充颜色,并注明标准色。
4、来稿应另附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A4纸统一打印。
5、应征者(无论单位或个人)须认真填写《瑞昌市广播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表》,并签署《瑞昌市广播电视台台标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连同作品一并提交。相关表格和文书可在瑞昌市广播电视台办公室领取。
6、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止。
三、作品投递
1、应征作者需下载并认真填写《瑞昌市广播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签署《瑞昌市广播电视台台标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连同应征作品一同寄往瑞昌市广播电视台。
邮编:332200,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台标征集”字样。
2、联系人:瑞昌市广播电视台 徐荣秋
电子邮箱:rctvbgs@163.com,QQ:448314415
3、联系电话:0792——4222237, 地址:瑞昌市市府西路文化艺术中心南楼。
四、评选办法
瑞昌市广播电视台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从中评出5件入围作品,并通过瑞昌电视台、瑞昌报及瑞昌新闻网等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市民及网民评选。最终综合专家评审组投票结果及网上投票结果产生新台标。入围作品,每件给予300元奖励;采用作品,给予2000元奖励(不重复奖励)。
五、说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应征者的作品一经瑞昌市广播电视台使用,即与瑞昌市广播电视台签订《著作权转让承诺书》,承诺其所有权、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均归瑞昌市广播电视台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3、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瑞昌市广播电视台。
瑞昌市广播电视台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