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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征集院徽

发布时间:2014-10-14      截止时间:2014-10-31    阅读量:936次     
活动赏金:
20000.00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Renmin Law School)(前身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经过60多年的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 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为我国法学事业的发展做出了 重大贡献。

  六十五载风雨历沧桑,六十五载岁月显峥嵘。为了更好地彰显法学院的办学理念、文化内涵和学院精神,增强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形象辨识度,扩大法 学院的社会影响力,根据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关于征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徽的决议”,学院现决定面向全院师生、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院徽设计方案。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征集的院徽设计方案旨在推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文化建设,增强人大法律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以彰显法学院深厚的学科基础和文化底蕴,发挥弘扬学院精神、传播学院形象的作用。

  二、活动对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院徽征集(7月24日~10月31日)

  第二阶段:作品评比(11月1日~11月30日)

  第三阶段:确定院徽方案(12月1日~12月15日)

  四、作品设计要求

  1、主题鲜明,寓意深刻

  能彰显人大法学院深厚历史、师生团结奋进、开拓创新、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能展现法学院精神的内涵(人文情怀、追求真理、崇尚法治、奉献社 会),能反映与概括法学专业的学科特点(公平正义),能折射出时代气息和国际视野(与时俱进、远见大气)。参加院徽设计者如需对法学院情况作进一步了解, 可事先联系院方,学院将积极配合。

  2、简约凝炼,美观大方,品位高雅

  (1)力求用通俗、简明、凝炼的表现手法,使院徽形象鲜明、高雅大气、易于识别、令人印象深刻(力避图案繁复或过度抽象,中英文标志可同时出现);

  (2)既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又能彰显学院的文化内涵和精神风貌。

  3、方便制作与使用,便于推广与宣传

  充分考虑院徽的单独使用范围,使其能适用于网络页面、场地、文艺汇演、徽章、烫金、会议、刊物、封面、信笺、信函、横幅、海报、旗帜等多种场合和载体,适宜作为我院对外宣传以及开展各类活动的形象标识,以便于法学院的推广和宣传。

  4、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能以不同的比例和尺寸清晰显示,并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清晰使用。

  五、作品提交须知

  1、截止收稿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17:00。

  2、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3、提交过作品的作者在截止日期前可将作品修改后再次提交。

  4、作品提交包括设计图稿和作品说明两部分内容:

  (1)设计图稿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稿一份、黑白图稿一份、黑白坐标图稿一份,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2)作品介绍,望阐述设计理念及作品内涵(不少于50字)。

  5、作者个人信息。请在作品介绍首段前以(姓名+手机+电子邮件地址+通讯地址)的格式注明作者个人信息。

  6、作品可用电子版或纸质版两种方式提交:

  (1)电子版的作品格式应为“.jpg”格式,并请保留设计原始文件,以备修改之用。电子版的作品发送至:rlslogo@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徽征集”字样。

  (2)提交纸质版的作者请自留底稿。所有来稿作品均不退还原件。纸质版的作品邮寄至: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2室,孟老师收,邮编100872。

  7、投稿者自行承担参加此项活动所需费用,获奖者可获得学院提供的奖金。

  8、投稿者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或依法享有设计方案著作权等全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提交作品时投稿人需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 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由此引发任何纠纷投稿人负有帮助法学院解决纠纷的义务,并应当承担由此纠纷所引发的全部的法 律责任。

  9、设计方案一经采用确定为院徽 ,我院将与设计方案的权利人订立合同,其全部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所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拥有对作品进行适当修改完善的权利。

  10、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拥有本次院徽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评选办法

  1、本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将采取大众评审与专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遴选。

  2、由法学院师生代表、校友代表以及专家共同组成的评委会对本次活动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

  3、评委会将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根据各份作品最终的综合得分评出一、二、三等,并颁发获奖证书。

  七、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芳,82509439,孟晗,82509134。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徽征集委员会

2014年7月24日

  欢迎校内外各界人士积极投稿,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发展献出您的聪明才智!


http://www.law.ruc.edu.cn/article/?466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