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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征集LOGO设计方案

发布时间:2014-06-21      截止时间:2014-08-30    阅读量:667次     
活动赏金:
5000.00
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原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http://www.crtp.com.cn/)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直属的中央级综合性出版社。1980年8月创社,是中国最具品牌效应的广电行业专业出版社。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内设机构:广播影视图书编辑室、综合图书编辑室、传媒图书编辑室、科技教育图书编辑室、中国广播影视音像出版中心、《中国广播影视》、《电视指南》、《综艺报》。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物种类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图书出版类别有:广播影视方面的艺术、技术、学术理论专著及教材、外语类、人物传记、文化艺术作品、科教、社科图书等。我社图书深受广播影视系统和广大读者的欢迎,一些图书还被新浪网、当当网、贝塔斯曼读者俱乐部等列为畅销书。

  2014年5月出版社正式更名为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为体现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的全新面貌,让文化事业与公众有更密切的联系,使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的标志凝聚读者的心,现向社会征集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的LOGO设计方案,欢迎各界人士特别是广大专业工作者、书香爱好者、艺术爱好者踊跃投稿。活动的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设计主题寓意

  1、体现出版社图书文化。

  2、体现国际化、人文化、标识化的设计理念。

  二、设计要求

  1、设计方案的形象应具有亲和力和开放、热情、友好的视觉效果。

  2、设计应力求构思新颖、画面简洁、色彩明亮、富有现代感,便于印刷和展示。

  三、征集时间自见公告之日起至8月30日止。

  四、征集范围不限地域,不限国籍,不限集体与个人,均可参加。

  五、作品创作要求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3、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创作者自负。

  4、应征参加者须遵守本活动公告所有条款规定,且单位或个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中国广播影视出版选中使用的设计方案除享有作者署名权外的一切权力永久属于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

  6、其他应征作品(包括获奖和未获奖作品)版权在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公示之前属于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

  六、参加及报送方式

  1、应征稿一律为彩色稿件,用16开绘图纸绘制或电子版 (设计方案要注明建议尺寸和使用材质),并附设计简要说明、作者基本情况、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2、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者自留底稿;

  3、应征作者每人可投多稿。

  4、请应征者于214年8月30日前将设计稿件发送电子邮件至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zggbysyxcbzx@163.com)。

  七、评审说明

  1、征集的作品将由社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2、设计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设计方案不符合本公告设计主题、设计内容、创作要求和格式;逾期送达;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设计方案经专家组鉴定属明显抄袭;

  3、评选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应征作品、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应征作品进行投票,决定入围作品、优秀作品并报国家主管部门审批,经评选委员会审议也可能获奖空缺。

  八、奖励及使用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LOGO设计奖一名

  2、LOGO设计奖金:5000元。

  3、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将于9月30日之前公开评选结果,颁发奖金 (奖金的税金和领奖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获奖者自理)。并将获奖作品在相关媒体上刊载。

  4、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将对LOGO作品进行商标使用,用于本社图书、音像制品宣传标志,LOGO作品正式使用。以上均不再支付本人费用。

  九、咨询和联系方式

  参与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LOGO设计征集活动及需要了解相关背景资料,请点击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官方网站(http://www.crtp.com.cn/)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新浪微博。

  联系人:纪老师

  电话:010 86093703

  邮箱:zggbysyxcbzx@163.com

  十、备注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LOGO设计征集活动所有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


http://reader.gmw.cn/2014-06/17/content_116349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