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
2014年3月12日至3月24日
二、形象标志征集要求
形象标志设计须庄重简洁、寓意清楚、创意新颖,易于识别和记忆,便于应用、宣传与推广;须充分体现珠海市民文化节“文化珠海,幸福家园”的活动主题,应表达的基本元素为“文化、艺术、珠海、欢乐”,应具备兼具时代感和艺术美感,体现珠海地域人文特色,同时可标注“珠海市民文化节(Zhuhai Citzens Art Festival)”的中英文字样。
三、参加对象
国内外专业设计师,高等院校设计类专业师生,以及有相关创作实践的设计工作者均可投稿参赛。
四、奖项及奖励 入选奖:1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名,奖金及证书);
入围奖:5名(入围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名)。
上述奖金均指税前金额,参赛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五、投稿要求
(一)设计说明、设计效果图编排在一张A0尺寸的纵向图版(1194mm*840mm,JPG格式精度为180dpi),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M;(图版内不得体现作者姓名等个人资料)。
(二)参赛电子表格含签名、身份证或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扫描件(资料缺失者不具参赛资格)。
(三)投稿方式。将(一)和(二)打包成一个电子文件,文件名注明“珠海市民文化节Logo征集方案”,发送到或刻成光碟送到广东省珠海市红山路165号30室珠海市文体旅游局文化艺术科,请在信封上注明:“珠海市民文化节Logo征集方案”字样。
(四)截稿说明。以电子邮件发送的发出时间为准,采用送达方式的以送达时间为准。
六、评审安排
(一)评审原则。创新性、切题性、思想性、技巧性、实用性。
(二)评委组成。为保证对作品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和导向,比赛的评选工作将分初评和终评两阶段进行,评委由若干位市内著名行业专家学者组成。
(三)评审日程。作品评审:2013年3月下旬。
七、知识产权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有关作品知识产权的归属,以《珠海市民文化节形象标志(Logo)设计方案征集参赛承诺书》的相关约定为准。作品自被主办方公布为获奖作品之日起,一切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八、主办方声明
(一)所有寄送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二)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创作的作品,如有抄袭他人创意、构思的行为,或作品发生知识产权、版权纠纷等,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后果;评委拥有作品评选的绝对权利;主办方有权拒收任何对国家文化、民族尊严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
(三)对本规则产生的任何疑议,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九、联系我们
电话:0756-2636627、2636635 联系人:林小姐、钟先生;E-mail:wyk003@126.com。
十、发布媒体
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珠海市文体旅游局网站(www.zhwtl.gov.cn)、珠海市民文化节网站(www.zhwhj.cn)。
附件:珠海市民文化节形象标志(Logo)设计方案征集参赛表格
首届珠海市民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
珠海市民文化节形象标志(Logo)设计方案征集参赛表格.doc
http://www.zhuhai.gov.cn/xxgk/tzgg/wtly/201403/t20140313_5733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