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共通道侗族自治县委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共通道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湖南万佛山-侗寨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通道侗族自治县旅游外事侨务局
三、征集时间
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作品要求
(一)旅游形象主题口号
1、要能充分反映通道旅游基本特征和文化内涵,符合游客对通道旅游的心理期望,具有极强的震撼力、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及广告宣传效果。
2、应征作品要求主题深刻、文字精炼、简明易记、富有美感,文字不超过10个字,要便于其他语种翻译。
(二)旅游形象标识
1、旅游形象标识要能充分体现通道旅游基本特征和文化精髓,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便于识别和记忆。
2、应征作品采用A4纸张规格,彩色图稿,电脑制作样稿和手工稿均可,并附详细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三)所有应征作品应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作品投稿
1、纸质作品投稿地址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旅游外事侨务局 征集办 收
邮编:418500
联系电话:0745-8620508
联系人:杨 臻
2、网络投稿邮箱
邮箱: td8623822@163.com
六、作品评选
由主办方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初评,分别选出10—20个在媒体上公布,请网民评议并投票,分别选出入围作品各10个,再邀请相关专家从中评选出采用作品各1个,并在媒体上公布。
七、奖励标准
1、旅游形象主题口号设入围奖10条,奖金为800元/条;采用奖1条,奖金为10000元。
2、旅游形象标识设入围奖10个,奖金1600元/个;采用奖1个,奖金为20000元。
(以上奖金均含税。)
八、 活动声明
1、本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来稿。
2、应征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3、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相关法律责任。
4、主办单位对采用及其他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利。
5、本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