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标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积极参与,截至截稿时间共收到81份设计稿件,经过层层角逐,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现将获奖作品公示如下:
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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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说明
LOGO整体由汉字“文(文明)”、兴安首字母"X"、文明首字母"WM"、心、银杏叶、中国结、蝴蝶等元素创作而成;对称的汉字“文”体现文明,利于兴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形象宣传;“文”字勾勒出心形,寓意心连心共建文明兴安,同时“文”字又类似飞翔的蝴蝶,寓意传播社会正能量,弘扬文明新风尚;四个心形环环相扣,代表“县-乡镇-村-自然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实践所、实践站、实践点四级机构共同努力建设文明兴安。左右对称的银杏叶是兴安元素,体现兴安县人杰地灵、朝气蓬勃的发展精神,整体中国结造型寓意和谐兴安、文明共享。
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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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说明
Logo以字母“X”“A”、汉字“文”、凤凰、奋进的人、彩带等元素为设计思想,经过艺术变形抽象化,交织成一体。
1、XA及兴安县的拼音开头字母,展现了兴安县的地域性特征。
2、变形的“文”字,代表兴安县的人文精神,新时代的文明实践,文化建设;也是一个奔跑中的XA(兴安)人
3、奋进的人,代表人们携手共建文明兴安,是兴安人对美好明天的向往,是加速新时代文明实践的步伐,奔向和美家园的希冀,象征兴安县大跨步迈向“文”明时代。
4、凤凰是中华民族的吉祥物,象征美好的明天,给兴安县带来美好的幸运。
5、彩带是兴安县人迈向新文明时代的纽带。
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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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说明
1.字母“XA”是“兴安”的拼音首字母。
2.汉字“兴”,代表“兴安”,“文”代表文明实践中心。
3.凤凰,引申为文明实践者和传播者象征“中心”不断发展壮大和腾飞。
4.概括的“山水”,盛开的“花朵”等元素的融合,突出“中心”所在地兴安县优美的城市风光和良好的文明实践环境。传达出人和自然的和谐共存。
5.“飘带”突出“中心”桥梁和组带作用
6.盛开的“花朵”,代表“文明之花”。暗寓文明实践之花在兴安绽放
7.蓝色代表辽阔和发展。红色代表热情与美好。绿色代表生命和环保
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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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说明
标识以“兴安”的首字母“X”为主体,融合了银杏叶、绣球等元素,代表了兴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专属性。四片银杏叶相互环绕,代表兴安县中国银杏之都,建设“县一乡镇一村一自然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实践所、实践站、实践点四级机构,象征实践中心的平台建设与发展,代表实践中心发扬思想政治引领、传播党的声音、传承优秀文化的同时,培育文明风尚、提供惠民服务。标识色彩绚丽,体现了实践中心的蓬勃发展与活力弘扬文明新风尚,传播社会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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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说明
标识采用兴安县的“安”字加文明实践的“文”字变形,融入古印之中,加入龙凤元素,形式简约。
“安”加“文”的组合直接表达地域、名称,直入主题,古印则是中国元素,庄重、沉稳、大气,龙凤元素融入其中,加深印象,更好的诠释实践中心标识。
标识颜色选用中国红,凸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特色、活力标识易于记忆、传播,适合各种载体应用与制作。
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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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说明
标识以字母XA为设计原型,代表兴安之意,体现标识的地域性。字母XA变形组合成“文”字,体现标识的功能性。字母XA演绎成飘舞的红旗,秀美的群山,清澈的江河,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阳光大道。图案中的四个符号代表实践四级机构。标识像一个大步行走的人形,寓意打通“最后一公里”的理念。标识视角冲击力强。
获奖作品全部呈现完毕,
所有公示作品都经过作者本人进行授权,
公示期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作品受到质疑(如:侵权行为等),
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将由作品本人进行澄清,
兴安县委宣传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示期内如有疑问,
兴安县委宣传部将重新核实后,
再次进行公示。
如有疑问,请致电:0773-621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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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艾丽君
校对|罗飞霞
审核|唐莉静
报料电话|0773-622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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