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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和谐使者”形象标识征集最终入选作品公示

发布时间:2015-03-28    阅读量:670次     
“齐鲁和谐使者”形象标识征集作品经过公开征集、群众初评、专家评审、领导研究,选出入选作品4件。在第一次公示期间,收到若干群众反馈意见,复核委员会进行了调查、审核,研究决定3件作品入选,其中采用作品1件,入围作品2件。现对更正后的入选作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至4月1日。入选作品应为原创,为第一次发布,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山东省民政厅反映。
联系电话:0531-86909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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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山东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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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dmz.gov.cn/articles/ch00020/201503/299e13fb-910a-4f31-a524-fec12d7cd4da.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