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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孔子吉祥物和旅游创意设计征集结果

发布时间:2015-02-05    阅读量:542次     
我局于 2014年 8月 1日起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报纸公开征集孔子卡通形象、孔子文化节吉祥物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该活动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经过网络投票、现场投票、报纸投票和专家评委综合评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终在应征的 17件孔子卡通形象、 11件孔子吉祥物中评选出曲阜市孔子卡通形象三等奖 1名,孔子文化节吉祥物二等奖 1名,三等奖 1名,其他奖项均为空缺。在此,谨向参与者、评审专家、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一、现将获奖作品公示如下:
1 、孔子卡通形象:
一等奖:空缺
二等奖:空缺
三等奖: 1名   孔子
 
2 、孔子文化节吉祥物
一等奖:空缺
二等奖: 1名小凤鹭。


三等奖: 1名杏坛童子


3 、旅游商品创意设计
空缺
说明:因参评作品未达到参评数量要求 。
二、作品奖励:
1 、孔子卡通形象设计
三等奖:人民币 1000元
2 、孔子文化节吉祥物:
二等奖: 2000元            三等奖: 1000元
三、结果公示
本次评选结果在曲阜旅游网( www.qft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5年 1月 22 日 —2015年 1月 28 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每天 9:00—17:00)与曲阜市旅游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0 537 - 4513666 ,邮箱: lykatongsheji@163.com 。
四、郑重声明:
1 、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会电话通知获奖者,请获奖者保持通讯畅通。
2 、以上入围作品作者请于公示结束后 1个月内,与曲阜市旅游局联系奖金领取事宜。
3 、获奖作品作者务必确保作品为作者自创、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无第三方侵权,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曲阜市旅游局有权追回奖金。
4 、获奖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属曲阜市旅游局所有。
曲阜市旅游局
                                 2015 年 1月 22 日


http://www.qfta.gov.cn/Gov/tzgg/gonggao/15122351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