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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标识征集揭晓

发布时间:2015-01-26    阅读量:515次     
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于2014年11月启动了标识征集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标识。此次征集活动得到了新区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以及广大标志设计爱好者的大力支持和踊跃参与。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共收到应征设计作品16件。

2015年1月中旬,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举行标识评审专题会,组织了新区公共事业局、新区广告协会、新区城市管理局、新区篮球协会等单位7名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对每一件设计作品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征集公告相关要求,对应征作品进行了认真评选。第一轮票选出入围作品,第二轮票选出入围作品名次。经过两轮遴选,按照活动奖项设置,最终有6件作品脱颖而出,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现将评选结果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获奖名单

(一)一等奖(1件)

作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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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 英

(二)二等奖(2件)

作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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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一清

作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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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文婷、饶 杨、曹维平

(三)三等奖(3件)

作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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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佳莹、叶银芳、张菲菲

作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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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儒恒

作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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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三丹、邵琬琳

二、领奖事宜

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将安排专人,按照应征作品上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知上述获奖作品的作者,落实领奖相关事宜。获奖作品作者也可联系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谢培荣、何骤毓,联系电话:89593129。

三、其它事项

1.为保护知识产权和作者隐私,本公告仅公布获奖作品及作者,其它个人信息予以省略。

2.获奖作品作者务必确保作品为原创、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无第三方侵权;如获奖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决定,拟将一等奖作品确定为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的标志,作品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均归属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所有;经过深入调整和优化后,该作品将最终作为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标志对外进行发布。

4.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将根据征集公告条款和本公告情况,完成标识征集后续有关事宜。

坪山新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2015年1月20日


http://ipingshan.sznews.com/content/2015-01/21/content_110812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