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说明:
1、标志由字母“A”和“S”组成,分别代表安徽和体育场馆。
2、“A”似场馆结构、似彩虹、似桥梁,寓意协会为平台,协助会员奔向美好发展之未来。
3、“S”似会员围绕场馆协会,团结一致,共同为体育事业作贡献。
二、各奖项名单
1、录用奖1名:孙海江(北京)
2、一等奖1名:空缺
3、二等奖2名:白龙涛(洛阳市)唐悍淋(成都市)
4、三等奖3名:
韩绍斌(厦门市)李春波(民权县)章云途(乐清市)
5、入围奖30名:
陈一雄(厦门市)何万寿(桂林市)刘剑波(常州市)
陈 权(杭州市)李 刚(密云县)王 亮(昆明市)
高文政(大理州)李剑晶(大同市)蒋 琼(合肥市)
庄迎新(龙口市)黎国平(东莞市)张新社(梁平县)
孔令培(徐州市)王 洋(合肥市)华运明(深圳市)
林松(张家口市)李海军(常州市)阴雨龙(沈阳市)
林秀杭(福鼎市)张成波(密山市)罗玉祥(杭州市)
王德强(昌乐县)李 勇(六安市)王震声(温州市)
陈 云(常州市)刘竹昌(泉州市)孙雷鹏(沈阳市)
贾瑞华(北京市)刘明华(福鼎市)周 菲(天津市)
三、其它事项
1、为保护知识产权和作者隐私,本公告仅公示录用作品和获奖作者姓名及所在地,其它信息略。
2、本公告公示期截至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24时,公示期内,如对录用的标识作品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体育场馆协会或省体育局监察室提出。
省体育场馆协会电话0551—64658195;
通讯地址:安徽省屯溪路196号 邮编:230001
省体育局监察室电话:0551—62885883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97号 邮编:230001
3、本公告公示期满,安徽省体育场馆协会将根据征集公告条款和本公告公示情况,完成标识征集后续有关事宜。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