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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普法标识评选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18    阅读量:620次     
《同安普法标识有奖征集评选活动公告》发布后,得到了全国各地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截止发稿时间,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应征作品31幅。经同安区依法治区办组织严宗珍、李伟新、刘伟艺等六位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了一等奖作品1幅,二等奖作品2幅,三等奖作品3幅,一等奖作品将作为同安普法标识使用。现将获奖名单公布如下:

  1、一等奖作品:
  作者:张清福 福建省厦门市

 

 

 创意说明:
  主体标识以同安区银湖桥简约图形为主视觉,其形似天平,象征着法律的公正,同时又有同安字母简称“TA”的含义。 蓝色外圈示以法治的庄严,中心红、黄颜色图案象征着红红火火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二等奖作品:
  (1)作者:陈一雄 福建厦门市
  (2)作者:章云途 浙江省乐清市
  3、三等奖作品:
  (1)作者:袁立平  江苏省南通市
  (2)作者:孔令培  江苏省徐州市
  (3)作者:林秀杭  福建省福鼎市
  获奖作品的奖金将由同安区依法治区办与获奖者联系发放。谢谢广大参与者的支持与配合!
  
 
厦门市同安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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