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7日,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单位LOGO作品。自征集活动开展以来,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响应,热情参与,在此期间,共收到省内外应征作品510件。经认真组织评选,拟采用01号作品作为本中心LOGO,现将评选入围的10件作品公告如下:
一、入围作品:
二、有关说明
1.入围作品公告期一个月,公告期满,如无异议,我们将联系入围作品的作者,发放奖金和证书。入围作者须保证所设计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围资格、退还已发奖金,因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2.根据《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LOGO征集方案》,入围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归指导中心所有,不再支付给作者其他费用,作者不得提出异议。指导中心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围作品的制作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01号作品拟作为指导中心LOGO注册,待注册成功后即与作者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并发放奖金;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指导中心。
感谢社会各界朋友对指导中心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四川省招生考试指导中心
2020年12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