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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浦县旅游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评选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10    阅读量:131次     

 

 

  为进一步塑造合浦旅游新形象,提升合浦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更形象、更直观、更便捷的方式向国内外游客传达合浦丰富的旅游资源及独特的人文底蕴,合浦县创特办自2016年9月10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合浦旅游形象logo和宣传口号。按照征集启事公示奖项设置,经专家初评、网络投票、终评小组综合评定、网络公示,最终选出合浦旅游形象logo10幅和宣传口号10条。

 

现将获奖情况公布如下:

  一、合浦旅游宣传口号

  序号

  口 号

  作者

  备注

  1

  南珠故郡,人文合浦

  张玉琴

  采用奖

  2

  海上丝路门户,南珠故郡合浦

  梅静飞

  入围奖

  3

  千年汉郡,丝路起港

  曾小兵

  入围奖

  4

  古色古韵古郡,合心合意合浦

  葛广安

  参与奖

  5

  合你有约,浦通天下

  赵擎宇

  参与奖

  6

  海风汉韵,珠还合浦

  田建容

  参与奖

  7

  梦回海丝,珠还合浦

  田 禾

  参与奖

  8

  醉美珠乡,海乐合浦

  马良骏

  参与奖

  9

  南珠放异彩,合浦迎客来

  谭作军

  参与奖

  10

  合浦,美人鱼眷恋的地方

  孙景伦

  参与奖

  二、合浦旅游形象logo

  (一)采用奖(1件):

  作者:孙玉伦

  (二)入围奖(2件)

  1、作者:赵宇峰

  2、作者:苏文明

  (三)参与奖(7件)

  1、作者:徐永鹏

  2、作者:刘丽艳

  3、作者:赵健

  4、作者:林轩旺、许志琳

  5、作者:陈承伟

  6、作者:陈明诚

  7、作者:罗玉祥

  法律保护:

  1、获奖者须保证作品必须是个人原创、未在它处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且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侵权作品除返还奖金外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获奖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入围和当选作品的著作权归合浦县人民政府所有,合浦县人民政府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该作品,并可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合浦县创特办所有。

  特此公告。

合浦县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