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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山东”整体形象标识(logo)征集结果揭晓

发布时间:2015-06-17    阅读量:583次     
为提高山东食品整体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食安山东”省域整体品牌形象,省食安办自2014年8月在全国开展“食安山东”形象标识作品公开征集活动。6月16日,正式向公众发布“食安山东”整体形象标识。

  省食安办先后4次在《大众日报》刊登征集启事,在全国范围引起强烈反响。共收到来自北京、上海、广东、重庆、西藏等25个省、市、自治区的应征作品347份。省食安办邀请评审专家,按照公平、公正、保密的原则,对征集的作品进行了严格的评选。经过专家初审、推进办审议和专家复审三个环节,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最终确定了“食安山东”品牌标识。

  标识以汉字“山”、“人”、“良”、“食”、朝阳、盾牌、公章为基本设计元素巧妙融合而成;汉字“山”明确山东的地域名称;汉字“人”结合“良”构成“食”字,体现人良为食,以及用良心做食品产业才安全的内涵;中间为初升的朝阳,象征食品产业蒸蒸日上的发展前景,同时寓意山东人锐意进取、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中间的“食”字以盾牌的形态来呈现,体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守护公众饮食安全的责任、信心和决心;底色绿色象征自然、环保、健康与希望,整体造型大气简洁,具有很强的识别性和视觉感染力。

  “食安山东”品牌标识确定后,省食安办及时向国家商标局进行商标注册和设计专利注册,对“食安山东”品牌标识进行保护,并制定《“食安山东”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负责监督“食安山东”形象标识的使用管理。